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供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典型引领、创新发展。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等典型经验做法(详见附件1),充分发挥地方和企
[发布日期] 2020-09-25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