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兴市嘉秀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摘要] 嘉兴市嘉秀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请示》(嘉秀﹝2020﹞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5亿元,所筹资金2.7亿元用于秀洲区洪合镇熨烫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2.2亿元用于油车港镇陈家坝拆迁安置小区一期工程,5.4亿元用于油车港镇中心社区马厍分区二期拆迁安置小区工程,1亿元用于新塍镇新盛水岸二期拆迁安置房工程,1.7亿元用于新塍镇文松苑拆迁安置工程,3.4亿元用于王江泾镇沈家桥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0.4亿元用于王江泾镇宇泗浜村花甲圩新社区二期工程,8.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发布日期] 2020-09-27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