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587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为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及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行为,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等有
[发布日期] 2020-08-11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