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
[摘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工作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发布日期] 2020-09-07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