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根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2019〕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部将组织开展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和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20-09-15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