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要求,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全力……
[发布日期] 2020-02-1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流行病学
[关键词] 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