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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摘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发布日期] 2020-02-25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流行病学
[关键词] 一级响应;二级响应;新型冠状病毒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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