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摘要]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
[发布日期] 2020-01-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流行病学
[关键词] 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