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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充分认识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与备案管理三、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四、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保存管理五、加强动物病料采集和使用监管六、加强相关科研项目审查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卫生健康委,各直属海关,林草局,中国科学院各相关研究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推进国家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2-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流行病学
[关键词] 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毒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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