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
[摘要] 武汉发布疫情防控暂行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1月29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疫情报告、预防与监测、医疗救治、社会面防控等方面,对新型肺炎防控工作作出规定。
[发布日期] 2020-01-30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流行病学
[关键词] 疫情防控办法;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