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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9号)
[摘要]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自2020年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市民确有通行需求的,按指挥部第8号通告执行,各社区配备足够车辆保障需求。
[发布日期] 2020-01-25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流行病学
[关键词] 交通管制;保障需求;新型冠状病毒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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