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
[摘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 2019-04-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经济带;露天矿;修复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