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直属海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将极低风险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纳入豁免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核技术利用领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发布日期] 2019-01-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放射性;豁免;备案证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