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
[摘要]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发布日期] 2018-03-21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通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