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淋溪河水电站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摘要] 鄂政发〔2007〕6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淋溪河水电站是溇水干流龙头工程江坪河水电站的反调节电站,是鹤峰县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为维护库区和坝区的正常秩序,保证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
[发布日期] 2007-09-30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鹤峰县;移民;水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