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北省樊口二站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摘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保证湖北省樊口二站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一、湖北省樊口二站工程建设控制范围为:……
[发布日期] 2016-12-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工程建设;樊口;鄂州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