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是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
[发布日期] 2012-10-19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洪湖市;工程建设;洪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