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名称及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省政府决定将“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发布日期] 2017-03-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厅长;省政府;主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