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3-02-06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技能;人才;紧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