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的通知
[摘要] 沪府发〔2006〕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发布日期] 2006-09-01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经纪;存量房;房地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