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奖励工作审批手续的补充规定
[摘要] (1985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根据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一、市人事局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奖励工作的职能部门。凡是要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有关人员的工作,统一由市人事局具体办理。……
[发布日期] 1985-08-30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规章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人民政府;奖励;人事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