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
[摘要] (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4号令发布)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 2004-09-03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规章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从业人员;外来;综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