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制订的《香港和澳门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上海自贸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试行办法》
[摘要] 沪府办发〔2014〕4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制订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发布日期] 2014-09-23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专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