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制订的《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摘要] 沪府发〔2014〕3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制订的《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
[发布日期] 2014-05-23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住房;保障;保障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