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非法改装常压锅炉的规定
[摘要] (2004年11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发布)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消除非法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将常压锅炉改为承压使用产生的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发布日期] 2011-06-07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规章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锅炉;常压;使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