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的决定
[摘要] 沪府发〔2004〕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探索和完善本市食品安全监管新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
[发布日期] 2005-01-25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安全监管;食品;食品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