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奥运会期间本市停止和限制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的通告
[摘要] 沪府发〔2008〕29号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2008年7月20日至8月25日,本市停止和限制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停止烟花爆竹销售,停止一切爆破作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7-23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剧毒;化学品;运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