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沪府发〔1991〕19号和沪府办发〔1998〕57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沪府发〔2003〕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鉴于《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委、市建委、市劳动局关于住宅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征地劳动力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1〕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
[发布日期] 2003-03-31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劳动局;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