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 清理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摘要]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 清理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
[发布日期] 2009-11-09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学校;规范;改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