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生价格信息发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强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保障专项资金切实用于开展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确保资金效益和安全,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和《……
[发布日期] 2016-03-29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