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停止办理开办煤矿企业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了修改,取消了开办煤矿企业审批事项。经研究……
[发布日期] 2017-09-09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设区;开办;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