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榕部队及武警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函
[摘要] 各在榕部队及武警医院:按照《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5〕3号)精神,经研究,各在榕部队及武警医院在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后,医疗服务价格可参照地方相……
[发布日期] 2015-07-09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福建省;公立医院;武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