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泉州港口管理局离休干部参加省直单位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函
[摘要] 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管理中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港口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闽委办发[2015]3号)精神,2015年8月,省交通运输厅与泉州市人民政府就泉州市港口管理局成建制移交省直单位管理签订协议, ……
[发布日期] 2017-02-16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离休干部;管理局;港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