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切实落实年内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要] 福州、泉州、漳州、南平市物价局: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全国统一部署的工作任务,也是我省“三农”……
[发布日期] 2015-12-23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阶梯;水价;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