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教育厅:你厅转报的《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核定仓山校区部分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标准的请示》(闽师财〔2015〕43号)收悉。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16、16A、17号学生公寓楼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 2015-12-07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