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春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各中小学:2009年秋季,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规定,我省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了教辅材料新模式运行管理。两年多来,新模式管理运行总体平稳,多方到校推销教辅材……
[发布日期] 2011-11-18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教辅;材料;中小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