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龙岩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教育厅:你厅转报的龙岩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龙岩学院与台湾明新科技大学、中华大学、彰化师范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合作,引进台湾高校的优质课程、教材和师资力量实施教育教学,其办学模式、招生方式和学制管理方面有一……
[发布日期] 2015-10-27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龙岩;收费;台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