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预算内投资部分科目切块交由市县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局:根据深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改革的要求,为切实提高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将2014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中涉及……
[发布日期] 2014-02-17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安排;预算内;省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