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摘要] 厦门市、三明市、莆田市、宁德市司法局:现将《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翁春珠、刘伟萍、蔡长斌、邓倩、庄雄峰、阮君……
[发布日期] 2016-05-03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公证员;执业;公证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