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福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委老干部局:你局《关于调整福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委老函〔2016〕12号)收悉。为提高福建老年大学办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考虑到近3年来办学成本费用增加等情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福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5-12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老年大学;学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