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发改委、林业局、经信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农发局: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40号)要求,省发……
[发布日期] 2016-12-05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福建省;排放;省林业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