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摘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一、准予设立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NGSHI LAW ……
[发布日期] 2017-06-30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福建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