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接收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摘要] 省直各厅局(单位)、中央在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职责分工的通知》(闽委编办〔2015〕244号),原由我厅……
[发布日期] 2016-07-28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毕业生;就业;人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