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
[发布日期] 2017-09-26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医保;支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