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摘要]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一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 年3 月31 ……
[发布日期] 2018-04-10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性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人民政府;海域;主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