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企业:根据商务部2011年第71号公告《公布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见附件)的精神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1月11日前向我厅外贸处递交2012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申请报告,以便汇总上报商务部,逾期不予以受理……
[发布日期] 2011-11-01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万头;出口配额;商务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