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缓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建造师注册工作于2007年底启动,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均为三年,截至目前,全省部分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陆续到期。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下发《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
[发布日期] 2010-12-15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注册;建造师;延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