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福建省南安市华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等事项的通知
[摘要] 三明、宁德、南平、漳州市经信委,泉州市金融工作局:福建省南安市华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附后)《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已届满,且未在有效期限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我委已在委门户网站上对这9家企业的《……
[发布日期] 2016-03-16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典当;许可证;福建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