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的复函
[摘要]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司《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申请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核定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
[发布日期] 2016-03-15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垃圾焚烧;海沧;厦门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