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一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电大《关于开展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13〕175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批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做好第二……
[发布日期] 2014-12-01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岗位培训;社区;工作者 [时效性] Effective